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今年以来,省监察、审计部门在基层办案过程中发现惠农补贴领域腐败问题频繁发生,并指出少数地方存在虚报骗取花生良种补贴现象,为及时查找、整改中央财政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好花生良种补贴政策,保质保量完成今年花生良种繁育和大田原种供种补贴任务,确保花生良种补贴政策持续健康实施,我厅经研究,决定对2014-2015年度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县自查
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2014-2015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任务执行、资金使用、档案资料、技术培训、政策宣传和花生种植农户反映等情况,于10月20日前分别将花生良种补贴项目总结材料和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至市、州农业局(委)。
二、市、州抽查
各市、州农业局(委)要切实肩负起检查和督导责任,对所辖项目县(市、区)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周密制定检查监管方案,采取明察暗访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发现项目县(市、区)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保证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对项目县自查情况要进行抽查核实,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汇总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去年和今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效、补贴方式、资金使用情况等;二是总结实施花生良种补贴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建议。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盖章后寄送至我厅,同时发电子文件。联系人:吴羚,电话:027-87665100,电子邮箱:419921788@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湖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邮编430070。
三、实施好项目促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2015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平,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花生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领导,搞好技术服务和指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足额到位,补贴到户,专款专用。三是健全项目档案,建立规范化的“图、表、册、卡”项目档案,方便监督检查。四是建立种子繁育基地,完善良种繁育体系,重点落实好繁育品种、繁育面积和繁育地点,为明年花生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五是创建高产示范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花生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搞好技术培训,普及实用技术。六是建设优质花生生产基地,发展壮大花生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