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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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由农业部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定于2015年11月在福州举办,根据农交会组委会要求和《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湖北筹备工作方案》(鄂农办函〔2015〕37号),为切实做好我省筹展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农交会概况

展会名称: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举办日期:2015年11月7-10日,7日(周六)为专业观众参观日,8-10日为社会观众参观日,4-6日布展,10日下午撤展。

举办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活动:开幕活动、农产品经销商大会、品牌农业论坛、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研讨会、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中国兽医大会、全国名特优新果品品鉴推介会和总结大会等重大活动。

二、我省参展任务及布局设计

按照全国农交会组委会安排,今年我省主要参展任务包括筹办省级综合展区、协调筹备专业展、组织参加重大活动、邀请专业采购商参会、组织申报农交会金奖产品、宣传报道等活动。综合展区设8个板块:综合板块90平方米,集中展示湖北现代农业发展成就和“三品一标”品牌产品;7个市、州板块504平方米,分别展示“一主两副”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南水北调生态发展、大别山区农业经济发展及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等(其中:武汉、十堰、宜昌、襄阳、荆州展区各80平方米,黄冈、随州展区各52平方米左右)。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筹展参展。按照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湖北筹备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厅市场信息处统筹协调湖北展团参展各项工作;省农业信息宣传中心负责展会宣传报道及组织参加“2015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省绿办负责组织综合板块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布展参展。武汉、十堰、宜昌、襄阳、荆州、黄冈、随州等参展市农业局(委)负责组织本板块优质农产品企业布展参展。各参展板块要成立筹备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与分工,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指定一个科(处)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二)推荐申报参展产品评奖按照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参展板块要对照申报农交会评奖申请人及产品资格条件,认真遴选推荐本板块知名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参与金奖评选,组织好评审推荐环节,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组织参评产品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三)做好组织奖评选工作。第十三届农交会继续开展农交会组织奖评选活动,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两个奖项。各参展板块高度重视组织奖评选工作,对照农交会组织奖各项评选条件,按照《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湖北综合展区申报组织奖责任分工表》要求(见附件1),全力做好本展团筹办组织工作,确保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进一步提升我省办展能力和组织水平。

(四)组织邀请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各参展板块要把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纳入展会筹备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板块邀请到会的采购商任务数详见附件1)。认真汇总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采购商和专业观众汇总表》(见附件2),并从中遴选6家有代表性的经销商参加全国农产品经销商大会,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经销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经销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其中武汉市展团还要从采购商中遴选5名高端采购商,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高端采购商推荐表》(见附件5),

(五)开展农产品促销、品牌推介等展会同期活动。按照农交会组委会要求,各参展市州要有针对性的举办对农产品营销促销和品牌建设起推动作用的活动,可以采取展示、推介、品鉴、洽谈及体验等多种形式,充分体现各展团和企业特色,依据企业、产品、区域特色进行策划组织,同时做好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并报送活动计划(见附件6)。

(六)组织参加农交会活动。各市州积极组织本地学习观摩展会,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15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等活动。各地参展活动人员交通、食宿等由派员单位自理。

以上邀请采购商和专业观众表格、农产品促销及品牌推介展会同期活动计划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陈耀军电话:027-87660065

邮箱:chenyj013@163.com

附件:1.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湖北综合展区申报组织奖责任分工表

2.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采购商和专业观众汇总表

3.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经销商推荐汇总表

4.经销商基本情况表

5.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高端采购商推荐表

6.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促销及品牌推介活动计划表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