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湖北农业信息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湖北农业信息网,网址:www.hbagri.gov.cn/
2、新闻媒体
3、电子大屏幕、触摸屏、公开栏等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单位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受理机构:厅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87875129;传真号码:87875129;电子邮箱:nytbgs@163.com;邮政编码:43007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厅信息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本厅信息网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向我厅监察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87661138;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邮政编码:43007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